2010年天津市津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区人事局、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科年龄在27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5、公告发布前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具有天津市津南区户口或入学前为津南区生源。
②具有天津市户口2010年毕业生,学生父母有一方在津南区辖区内工作的(需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6、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每个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区人事局于
2010年1月22日—24日在津南有线电视台、津南政务网(http://www.tjjn.gov.cn)、津南人事网(http://rs.tjjn.gov.cn)和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等媒体、区人事局、卫生局和各用人单位门前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津南区人事局会议室(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174号四楼)。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四)笔试内容: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人事局抽调考官组成评委会。进入面试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报考护理职位的考生还需要进行技能考核,按照结构化面谈与技能考核5:5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生通过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公示。区人事局、区卫生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为保证招聘职位不出现空岗现象,首次录用后,如果有岗位空缺,可以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空缺职位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2)28392133、(022)28562279
津南区人事局
津南区卫生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